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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七章 小民的生斗(感谢‘鞘刀小猪’的万赏!)

    我害怕得东西出现了。

    这东西不是能让阳光普照的正义,也不是可以只手遮天的权力,而是可以汇聚成海,并淹没一切的民意。

    今天之前,我从未在这片野蛮的土地上见过这种东西,可今天,这东西就在于老师的背后燃烧。

    那股火焰让我想起了扑向罗马执政官住所的暴民,让我想起了让陈胜、吴广乘风而起的浪潮、让张角焚烧汉末的黄巾,和,即使在特殊年代也敢呐喊的声音。

    原来这个游戏是这么玩的,哪怕你手里捏着三个A,也怕最小的235。

    即便这种牌型一旦出现,牌桌上势必要闹出人命来。

    邦康街头,我在绿皮兵的保护下背手前行,那时的我不在乎天气,更不在乎在建筑物上还没有被填补的弹孔,惟独在思虑民意。

    这是我没玩过的东西,平日里在我看起来蠢笨如猪的普通百姓要是真把所有力气都往一处使,我还真有些承受不住。

    一名百姓在街头看见我的阵仗后,调头就走,他恐怕连我的身份都不知道,却已经开始胆怯了,转身离开则说明此人并不想惹任何麻烦。

    看见了么?

    这就是民。

    而这样千千万万的民汇聚成众,则山海皆可平。

    幸运的是,这地方的百姓好像暂时还没有这个觉悟。

    我一路向前,在路过一家刚刚打开门做生意的东北菜饭馆门前,被香气十足的肉味所吸引,抬腿就走了进去。

    自从我当上了这个老大,自从我妈离开了东南亚,我已经很久没再吃到过家乡的味道了。

    可我在走入房间那一刻,坐在了只有七八张桌的小饭店的一角,偏偏看见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老板,来点什么?”

    饭店老板拎着菜单走过来的时候,那用塑料压住的菜单边角都已经翘起来了,该老板系着围裙面带笑容的看向我时,还很客气的问了一句:“老板,您,来点什么?”

    我在他第二次提醒的时候,才缓过神儿来,问了一句:“哥们,你以前是不是在勐能开过东北菜?”

    “咋没开过呢!”

    话刚说完,他就一挥手:“别提了,勐能天天打仗,就我在勐能那一年,我饭店对面的别墅区,几个月内干了两三回,最严重的一回,给他妈装甲车都整过去了,那子弹顺着脑瓜皮乱飞。”

    “我一琢磨,这勐能是呆不下去了,挣多少钱也不能把命搭里,于是,拖家带口来了邦康。虽说这地方房租贵点,菜价高了也没人吃,可总能落个踏实不是?”

    “结果可倒好,我刚租好了门面、弄好了门脸,佤邦和东掸邦干起来了,这两家干完,勐能又和东掸邦没完没了了。”

    “有时候我就想,我怎么倒哪哪有战乱呢?他们不是专门奔着我来的吧?”

    噗!

    我让东北人特有的幽默给逗笑了,他这句话的意思就相当于老赵在电视剧里说出的那句:“怎么你到哪哪大环境不好呢,你是破坏大环境的人儿啊?”

    别提多亲切了。

    我望着老板的眼睛问道:“哥们,你看我一眼,认得我不?我在勐能照顾过你生意。”

    他沉思了片刻,最终还是摇了摇头:“要说勐能照顾我生意的人,还真有一个。”

    “原本啊,人家是园区里一个管事的,园区后厨采买的时候,都专门来我家,说人家就好我家酸菜这口儿。”

    “后来人发达了,说是混社会当大哥了,给勐能整个夜场包圆了,打那儿开始,咱就再也够不着人家了。”

    “不过,咱家的酸菜,那在勐能所有东北人心里都是独一份的,汆白肉一绝……老板,来一份啊?”

    我望着他,轻轻点了点头:“行,那就来一份。”

    “汆白肉锅里再给我来一份血肠,熟了单独装盘,配蒜酱。”

    我这番话说完,他冲我竖起了大拇指,说了一句:“您是会吃的!”

    说罢,直奔后厨。

    此刻我才明白,再牛的人,在普通老百姓眼里,那也就是喝多了才会拿出来吹牛逼的调料,否则就算你能上天入地和人家有什么关系?

    人家一个按时交税、靠做买卖养活一家老小的生意人,开饭店挣辛苦钱,还管你是谁?大不了挨了欺负就认怂,你总不能冲着一个认怂的人扬起屠刀吧?

    这才是老百姓过日子的方式,他们活的不是权柄、财富,他们活的是老婆的娇嗔和孩子的笑,老娘的健康和偶尔凑上三五知己来场牌局的逍遥。

    他管你城头王旗换呢,反正这儿也不是国内。

    想到这儿,我反而想通了,没准我瞧不上怂人的那些点,正是他们可以安稳活下去的优势;

    当你耀武扬威或者濒临生死抉择的时候,人家最需要的,就是心爱之人的一个微笑。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在心里觉着已经不普通了的,但,这一秒,我竟然有点羡慕这些普通人的简单和安逸了。

    只是,我这个混社会、蹲大狱的人怎么也没想到,怂,居然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还是人世间最普遍的生活方式。

    菜上来了,老板还很大方的端过来一个口杯:“哥们,喝酒不?”

    我笑着点了点头。

    “我自己酿的,在国内,整这玩意儿要么得有手续,要么得偷着弄,到这儿不一样,想喝什么自己动手。”

    他指着酒杯继续说道:“纯高粱酿的,进嘴就能顶个跟头,来,尝一口,我请!”

    就这个二两半的口杯,让饭店老板豪气的拍起了胸脯,就跟我得领他多大人情一样。可,今天我看见此人做出了众多违反心中交际原则的行为,不光没有厌烦,还有点想笑,善意的笑。

    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酒没他说的那么好,口感还有点粗糙,进嗓子眼有种很特殊的香醇,咽下去后的辛辣根本没经过任何调和,带着一种野气。

    可这酒喝的舒服啊。

    舒服的是,身为小民在邦康却没有国内那么诸多管制;尽管在异国他乡,却能凭本事赚钱,不跨越雷池半步。

    我懂了,我全懂了。

    民心不一定得是拥有多高的理想,又或者被逼入绝境,真正的民心是只要统治者能给他们留一口饭,最好还能吃着舒服,那就算有人拿来真金白银,他们也不愿意造反。

    他们所要的,只不过是最简单的活着,唯一的奢求,是能再多一点尊严。(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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