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章

    午后的家属院格外静谧,倒显得蝉鸣聒噪。

    柳烟凝拉着儿子阿宝朝家属院大门口走去,她撑着一把靛蓝色遮阳伞,听说是进口商店里的牌子货,小巧轻盈。一头漂亮的乌发扎着辫子,仔细看又感觉哪里不同,发林中竟辫着块山水泼墨丝巾,发尾俏丽地露出一角,说不出来的漂亮。

    阿宝蹦蹦跳跳,跟着妈妈走到了大门口,门卫大爷躺在美人椅上悠闲地打着蒲扇,眼睛已经慢慢地阖上了。

    一个男青年立在树荫下,大热的天,他穿着件灰色衬衫,笔挺的背带西装裤,铮亮的皮鞋,远远看到柳烟凝,露出笑容来。

    “你实在不必这么热的天过来,真是麻烦你了。”柳烟凝接过对方递过来的布袋子,很不好意思地说道。

    “路过,就顺便带来了。”男人的目光在她清绝的脸上划过,蹲下身,从裤兜里摸出几枚小零嘴,递给阿宝,“宋叔叔给你带了牛肉干。”

    阿宝白嫩的小脸热得微红,接过牛肉干,对着宋嘉和露出一排可爱的小乳牙。

    回到家,柳烟凝将布袋里的东西倒了出来,是本英文书,阿宝好奇地凑过小脑袋看,柳烟凝摸了摸他的脑袋,感觉热得烫手,“阿宝,想不想吃雪糕?”

    阿宝歪着脑袋想了想,如果要吃雪糕,还得顶着太阳走一段很长的路,在路边上的小商店才能买到他喜欢的小矮人。

    他摇了摇头,跑去捣鼓自己最喜欢的收音机,不知道他小手是怎么按的,几下就调到了外国频道,屋子里顿时响起了叽里呱啦的声音,阿宝侧着耳朵,听得认真。

    柳烟凝听了听,是国外的一个少儿频道,讲故事的。

    秦姨的声音从厨房传出来,“我煮了绿豆汤!”

    柳烟凝笑起来,“那太好了,太热了,我不想再出门了!”

    秦姨给母子俩端来熬煮得浓稠的绿豆汤,用院子里的井水冰镇过,十分消暑。

    阿宝不愿意像妈妈那样慢慢地用勺子吃,他‘吨吨’几口就喝完了,往餐桌上一推,就要下地去玩,秦姨眼疾手快地扶住颤动的碗,“小祖宗,你可别再打坏了我的碗!不然你妈又得折腾换套新的了!”

    柳烟凝慢吞吞地吃完,拿起宋嘉和送来的书,坐到檐下翻看起来。

    秦姨轻手轻脚地收了碗勺,将一壶晾凉的花茶和镀着一圈金边的陶瓷杯端到了铺着小雏菊桌布的圆桌上。

    秦姨忙活完了自己的事,柳烟凝还在看书,清丽的眉头微锁,清风拂起她耳边的碎发,修长的脖颈优雅地曲着,阳光在她蓝白格裙子上镀上了碎金,纯美得像一副油画。

    秦姨坐了过去,低声说道:“我听说,沈牧快回来了。”

    柳烟凝翻书的动作一顿,表情没什么变化,简单地吐了两个字,“是吗?”

    秦姨只多了这么一句嘴,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自言自语,“我得洗衣服去了。”

    秦姨去忙活了,柳烟凝依旧盯着书页上的字,却有些恍惚起来。

    一晃都已经四年多了啊。

    四年前,她特意赶赴航天院组织的单身联谊会上跟沈牧见面,沈牧长得好,单位好,参加联谊的女孩子几乎都看中了他。相比于别人,柳烟凝算了解这个男人。沈牧工作出差太多,无法顾及家庭,所以当时的他无心结婚。可如果他不结婚,他在事业上的阻力将会非常大,组织不会将重大任务交给他。

    而柳烟凝急于结婚,可她更愿意一个人过,常年不在家的沈牧对她无疑是当时最好的选择,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当天就打了结婚报告。

    可意外总是会打乱计划,结婚那天,他们作为新人都被劝了酒,新婚当夜莫名其妙地圆了房,第二天,沈牧的调令就下来了,载人航天飞船项目再次启动,作为技术骨干的沈牧被调往泉市,第三天就走了。

    就那么一次,柳烟凝就怀上了阿宝,所有的计划彻底被打乱了。

    如果没有阿宝,沈牧对柳烟凝来说只是法律上的丈夫,有了孩子,他还是孩子的父亲。怀孕到生产,柳烟凝前后给沈牧写了好几封信,却都石沉大海,整整四年,沈牧没有一点音讯。

    柳烟凝不在乎沈牧对她的态度,本来两人跟陌生人也没什么区别,可他如此漠视阿宝,柳烟凝无法原谅。

    一个穿着白色短袖衬衣,靛蓝过膝裙子,黑色布鞋的女青年提着篮子来到柳烟凝母子居住的红砖小房子前,看到柳烟凝坐在廊下看书,惊喜地叫起来。

    “大姐,爸的学生给他送了一筐岭南荔枝,妈让我给你送一篮子过来。”女青年笑道。

    这是柳烟凝的继妹,只比柳烟凝小三岁,长得很像柳烟凝的继母齐薇。

    “我吃荔枝上火,拿走吧。”

    柳烟凝冷淡的态度让柳欣茹眼眶一红,“大姐,我到底是哪里做得不好?你为什么连我也不愿意见了?”

    柳烟凝垂下头,淡淡地说道:“没有为什么。”

    柳欣茹走上台阶,将荔枝放在桌上,“我们都很担心你。”说着,她从随身帆布包里取出一只信封,“这是我平时存的零花钱,给阿宝买点零嘴吧。”

    “拿走,别让我说第二遍。”柳烟凝俏脸如霜,冷冰冰地说道。

    柳欣茹眼睛一红,泪就淌了下来,“妈说你过得很不好,我很担心你。”

    柳烟凝不再说话了,视线也重新投到了书上,眉眼都是冷意。

    柳欣茹哭了一会儿,她清楚柳烟凝的脾气,不敢在她不同意的情况下将东西留下来,等了好久,柳烟凝也没有再开口跟她说话的意思。

    “我还有个考试,大姐,荔枝和钱给你留下行吗?”柳欣茹小心翼翼地询问

    她又等了一会儿,柳烟凝还是没有首肯的意思,柳欣茹叹了口气,提着东西走了。

    柳烟凝抬头看着柳欣茹纤细的背影,念及一同长大的情谊,心情也沉重起来。

    傍晚,空旷了一整天的家属院热闹了起来,孩子们成群结队地疯跑,大人们三三五五坐在一块吹牛拉皮。

    柳烟凝坐在客厅里看书,一抬头,阿宝一动不动地站在连廊上。柳烟凝顺着阿宝的目光看去,视线尽头是隔壁毛宁宁一家,落日余晖中,毛宁宁坐在他爸爸的肩膀上,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一家三口都笑了起来。

    阿宝就那样呆呆地看着。

    柳烟凝走到阿宝身边,摸了摸阿宝的小脑袋,“妈妈想吃雪糕了,我们去买雪糕好吗?”

    阿宝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连连点头,拉着妈妈的手,迫不及待地要出发。

    没走几步就跟毛宁宁一家撞上了。

    胡雪华挽着丈夫,还穿着航天院的工作服,先笑着跟阿宝打招呼,“阿宝,跟妈妈上哪去呢?”

    毛宁宁坐在毛晓峰的肩膀上,穿着绿色小军装,大黑眼睛骨碌碌地转,神气极了,脑袋剃得光溜溜的,只在头顶留了一小撮头发,扎着冲天辫,看着像个福娃娃,他朝阿宝挥了挥小手,“阿宝~”

    阿宝看着他,抿了抿嘴。

    “去买雪糕,刚下班呢。”柳烟凝看了一眼胡雪华手上提着的菜篓子,他们一家双职工,毛宁宁平时都送航天院的托儿所。

    简单地打了招呼,柳烟凝带着阿宝继续往前走,途中无可避免地穿过纳凉的人群,娘俩就像是行走的禁言术,走到哪,哪的人群就被禁言了,一直到他们走过去了,背后的人群才又活过来,嘴里说的话题就变成了娘俩,这是他们永不褪色的乐趣。

    “听说沈牧就要回来了,不知道等他看到自己的傻儿子是什么心情。”

    “沈牧当年可是省状元,多光宗耀祖,可惜老沈家的灵气都被他一个人给占用了,生个儿子是哑巴。”

    “阿宝刚生下来的时候可聪明呢,柳烟凝成天只顾自己快活,没好好带孩子,发了场烧,脑袋烧傻了,我可是听孩子奶奶说的!...”

    “瞧她整天穿得跟歌舞厅的小姐似的,那衣服腰掐的,屁股什么样都看得一清二楚!沈牧都不在家,也不知道打扮给谁看。”

    有人替柳烟凝说好话,“人家小柳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那么年轻就当了妈。”

    “人家蒋丹带孩子怎么就带得那么好呢,听说肖童童参加了市里的少儿数学比赛,得了第三名呢!”

    “肖童童可是小天才,打小就聪明,三岁就开始学外语,说以后要进外交部!这没法比呀,沈阿宝连话都不会说!”

    后背的议论声逐渐听不见了,柳烟凝望着阿宝的小脑袋,她知道她的阿宝不是小傻瓜,柳烟凝也带他去大医院看过,医生都说阿宝的声带没有问题,有可能是因为说话迟,柳烟凝每天都要教阿宝说话,可阿宝还是不会说话。

    柳烟凝不知道阿宝是不是生了什么病,一直试图在书上寻找答案,但国内关于这方面的书籍很少,她只能托人从国外带相关的书籍回来,可也没有查明白原因。

    泉城卫星发射中心。

    为了攻克载人航天飞船项目,航天总院任职的沈牧被抽调至泉城卫星发射中心,已经整整四年没有回过家,现在项目被暂时搁置,沈牧要调回总院了。

    同在指挥部的杨毅是他同窗好友,当年在军校的时候关系就很铁,沈牧正在整理资料,杨毅走进办公室,“老沈,恭喜你啊,总算是要回家了,你都还没见过大胖儿子吧!”

    沈牧勉强一笑,“在这待久了,要走还真舍不得同志们。”

    杨毅开玩笑,“那好办,我俩对换,我也受够了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了。”

    卫星发射中心条件艰苦,任务重,能坚持下来的,都是有大毅力的人。

    杨毅跟他玩笑几句,出去了。

    沈牧拉开抽屉,抽屉里面摆着这几年沈母吴桂芬寄来的家书,一个月一封,从不间断。

    而他阔别四年的新婚妻子,只在生孩子的时候寄过一封信,上面也只是简单的一行字——十月一日生产,母子平安。

    基地任务重,工作非常地繁重,他几乎没有什么休息时间,只能在闲暇的时候给柳烟凝去信,但从未收到回信。

    对孩子,他只能从母亲吴桂英的信上了解。可母亲寄过来的每封信上都是对柳烟凝的不满——独占沈牧的津贴,不赡养老人;爱打扮,跟别的男人不清不楚;孩子因她看顾不周,发了高烧成了傻子,诸如此类。

    柳烟凝毕竟给他生了孩子,他不能听信老母的一面之词,写信跟同住家属院的老上级蒋建林求证,得到的回答跟母亲所说并无出入。

    这个消息不知怎的在中心传开,沈牧偶尔会听到战友背后谈及,沈牧出身农村,逆天改命进了航天总院,前途无限,可却有个‘傻儿子’,这消息似乎让某些人心理感到平衡,不能什么好处都让沈牧占去吧。

    这一切就像是戈壁滩最毒辣的太阳,将沈牧对回家的期盼烤得焦干,真要回去了,他甚至有些近乡情怯,可不管孩子到底傻不傻,他都想快点见到他。

    沈牧将家书都装了起来,抽屉最深处,摆着一沓用红毛线捆起来的发黄的书信,躺在抽屉里几年了,要不是无意间收罗出来,沈牧几乎都快忘了它的存在。

    数年前,沈牧还在就读军校,在图书馆的一份文学刊物上读到了对方在报刊上连载的文学小说,非常喜欢,后面机缘巧合下成了笔友,互通书信,持续了两年,后面对方突然了无音讯,再也没了来往,但沈牧舍不得将这些书信扔掉,带到了泉城来。

    沈牧想了想,还是将书信收进了行囊。

    收拾好行李,很快就到了出发的这天,沈牧转了好几趟才坐上了火车,列车在一片片金黄色的胡杨林中掠过,像漫天的碎金洒在了这片干燥贫瘠的土地上,注定要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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