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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国人

    缅甸,新京城。

    作为大明驻缅甸的公使,顾忠所在的使馆是一间四进大院,住着上百号人,可谓是庞大。

    顾忠扯了扯身上的夏布,又敞开了些。

    在大明入秋的岁月,缅甸正好迈入旱季,是一年之中最重要的时节,新京城一片忙碌。

    作为公使,他不仅要传达大明皇帝对缅甸的旨意,同时还要收集缅甸的一切大小事物,按时汇禀朝廷。

    这让他有种通判之感,但对于缅甸,他又无切实的权力。

    他也不敢有这样的权利。

    孙可望为人谨慎且心眼小,对于权势看得很重,麾下的文武大将就没有几个敢逾矩的,乖的不行。

    自然而然,他虽代表着大明,却也没想插手其国事。

    来人将大量的文书送达在他桌案,忍不住道:“公使,这里面似乎有一道黄册。”

    “哦?”顾忠一愣,忙不迭翻找起来。

    礼部对于藩国公使的公文中,轻重缓急,以黄册为重,红册次之,普通的白册更次之。

    果然,在这上面他看到了黄册,一段黄绸系上,惹人注目。

    “咦!”打开一瞅,他面色凝重。

    “快,备车,我要去王宫。”

    “是!”

    马车很快就预备好,顾忠迅速而登之,

    缅甸的车马自与大明一样,都有该有的规格,而公使的规格则与国相等同,路上的行人纷纷让路。

    片刻后,他就来到了王宫。

    虽属旱季,但只是相较于雨季而言,地面上的柳树抽条,各种花草茂盛,与春天相比,就是天气燥热一些。

    缅甸王宫耗费数十万人力修建而成,耗费的金银珠宝车载斗量,传闻之中就连金丝楠木,也用了九十九根。

    而且由于雨季的存在,偌大的王宫直接凭空的填土两丈高。

    换句话来说,其虽然位于城内,但却居高临下,是新京城的最高点。

    大量沟渠细小而又繁多,可以短时间内将滂沱大雨排泄入河,从而免受洪涝之苦。

    有鉴于此,大量的勋贵文武也同样采取填土模式,让地基升高,免受被淹之苦。

    一路上的通行后,很快他就来到了万岁殿。

    这个略显逾矩的名字,顾忠并没有上报什么,毕竟事情太小了。

    他环顾四周,这个万岁殿是平日里孙可望用来修养的,所以并无多少嫔妃过来,就连文臣们也没多少。

    这规模宏大,装饰的也富丽堂皇,当得其王殿的称呼,各种宝石镶嵌在柱子上,可谓耀眼。

    “顾公使怎么来了?”

    就在他思量建这座宫殿要多少钱粮时,耳旁传来了孙可望的声音。

    他抬目一瞧,顿觉诧异。

    此时的孙可望,相比于半年前已然是老态龙钟,可谓是真切的老头子了。

    要知道,此时的他也不过五十多岁,来到缅甸不过十来年罢了。

    曾经雄心壮志,精力旺盛的缅甸王,已然成了老头。

    这样的反差,让顾忠一时间都感觉不适应。

    “殿下,外臣有礼了。”

    顾忠忙弯下腰,低头行礼。

    “平身吧!”孙可望略显疲惫的说道,眼下的黑眼圈明目张胆:“既然来了,就先看歌舞吧!”

    “咚、咚……”鼓声中,编钟也合奏出一曲颇有气势的音乐。

    万岁大殿上,一群窈窕舞姬竟穿着单薄的缅甸军袍,跳起了盾牌舞,杂糅着缅族的舞步和风格,不过那衣裳都是绸缎所做,颇为昂贵。

    那行头穿在舞姬们身上,毕竟缺少了厚重的气势,更无杀气。

    不过她们身段好,看起来倒英姿飒爽,比一般的舞蹈更有意思。

    “嚓!”某种敲击乐器发出一个声音,一排舞姬整齐地举起盾牌和木枪。前后的舞姬又以复杂的队形前后交替,整体看去,盾牌和木枪的舞动变化纷繁,又丝毫没有凌乱之感。

    良久,孙可望遗憾地让人退下,目光聚集在顾忠身上:

    “公使又有什么大事?”

    “殿下,大喜!”说着顾忠从舞蹈中恢复过来,向北方拱手:“大明皇帝陛下褒奖缅甸忠贞,特允联姻一事。”

    “哦?”孙可望从榻上撑起身,眼眸之中露出惊喜:“不知是哪位公主驾临我缅甸?”

    “广平公主!”顾忠说道。

    孙可望眉头一蹙,他可没听说皇帝有这样一个公主。

    “是秦藩郡王,陛下甚怜之,故而收为养女,特次广平公主。”

    顾忠如实道。

    孙可望瞬间眉头紧锁,一股怒气从眼眸之中勃发,然后又被他硬生生的给压下。

    秦藩公主,虽然说与皇帝同出一藩,但其血脉远的不知道多少万里,根本就算不得什么公主。

    他又想起了康国,当初与康国联姻,这皇帝嫁的也是秦藩公主,这秦藩都绝嗣了,公主怎么那么多?

    不会是什么旁枝远脉过继,然后又被皇帝收养吧?这也太没诚意了。

    眼见孙可望脸色骤变,顾忠忙解释道:

    “殿下,休小看了这广平公主。”

    “您要知道,之前的安南如今已经变成了秦国,若是世子与之成婚,不仅能够跟皇帝陛下亲近,更是与秦国关系增进。”

    “大明远而秦国近,与之交好,对缅甸甚有好处。”

    孙可望闻言,面色瞬间就缓和下来。

    给儿子娶了一个公主,北京和交州都能勾连上,也算是不错。

    况且,大明的后宫无法干政,郡主公主的没什么区别。

    对于缅甸来说,能与秦国这样的近邻交好,也算得上是一件喜事。

    “此事倒是甚好。”

    孙可望露出笑容:“能娶得贵国公主,这是吾儿的福分,也是缅甸之福。”

    说着,他颇为豪气道:“一应聘礼,我将按王世子双倍而起。”

    顾忠拱手道:“不过,世子殿下迎娶公子,须去一趟北京,陛下亲见一面为好。”

    孙可望脸色立马冰冷起来,一旁服侍的宫女宦官两股战战,颤抖个不停。

    这位缅甸王权势滔天,杀伐果断,甚至说对于杀人颇有一种爱好,这谁不惧?

    思量许久后,这位年迈的老虎收起了寒芒,平缓道:“自是这番道理,丑女婿也要见岳父,让他去北京一趟也好,长长见识。”

    顾忠明白其压抑的痛苦,立马应下,然后脚步匆匆离去。

    果然,他人还没有离开殿中,身后就传来了瓶子摔碎的声音,以及一连串冰冷的呵斥。

    旋即,求饶声传来。

    管不了那么多,顾忠直接离去。

    在他走后不久,被拉出殿中,正在打着板子的宦官惨叫着了一会儿,忽然就被拦住。

    “停下吧!”

    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穿着赭黄色的蟒袍,玉带高靴,面色温和:“犯了错误教训一番就是了,何必要了性命?”

    “可这是殿下要打的……”

    “照我的吩咐就是,殿下那里我自去承担。”

    少年温声说着,不顾宦官感激的表情,不急不缓地迈入万岁殿。

    “邸下!”

    “邸下!”

    所有人都恭恭敬敬的行礼,少年则微微颔首,嘴角留着笑,平静而又柔和,给人一种春风拂面之感。

    尤其是经过刚才的一番暴雨,此时竟让这群人感受到了难得的暖意。

    “你又何必犯好心肠?”孙可望抬眼见到儿子,刚浮现的笑容又立马收敛,沉声道。

    “父王,虽说是卑贱之人,但到底也是一条性命。”

    少年笑道:“圣君怜人,殿下本就不想要其性命,儿臣不过是听话罢了。”

    “哦?”孙可望露出一丝笑意:“那我要什么?”

    “您是要震慑某人,甚至向其表达心中不满。”

    孙征灏轻声道。

    对于这位世子,孙可望此时可谓是满意至极。

    早年间的几位儿子,孙征淇,孙征淳,都早早的半路夭折,只有这三子寿长,度过了漫漫雨林,从而顺利成长。

    与他本人狠厉的性格不同,这位世子性格温和,但又聪慧过人,年纪最小轻,但对于朝政事务极为精通。

    这两年来已经登入朝堂,逐步涉及政务了,想来用不了多久,就能成为真正的君主。

    他本人虽然杀戮重,但却是不得不行之。

    东吁王国是封建国家,虽然灭亡了其国都,但各地却散着大量的封建贵族,割据一方。

    作为客居之人,他若不是狠一点,根本就无法建立孙家缅甸王朝。

    而这种灭门屠族的狠厉,又不能长久的贯彻下去,不然的话,整个国家上下只有恐惧,而无秩序。

    朝廷的威严很难彻底扎根。

    所以面对继承人,孙可望倒是希冀以柔和之道,与其相互补充。

    一狠一柔,一暴一仁,中和一下,就能让江山顺利传承。

    孙征灏年纪虽轻,但却满足了作为继承人的一切条件,自然备受宠爱。

    “哈哈哈,没错!”

    孙可望出乎宫女们意料,竟然大笑起来:

    “那顾忠以公使自居,竟然要我儿去北京朝觐,简直是太过无礼,今日也要不表示一番,他还真当我是泥捏的。”

    “今日进一寸,明日就敢进一尺。”

    “父王英明。”孙征灏弄清楚自己将会娶一位名为公主,实郡主的女子,他倒是不吃惊:

    “传闻这位绍武皇帝,不疼儿子疼女子,诸多公主都有食邑,公主府也富丽堂皇,居然舍不得亲女远赴万里外成婚。”

    “有此一遭,倒是正常。”

    “吾儿知晓就好。”孙可望沉声道:“这大明朝可是三百年来不和亲不割土,这位绍武皇帝却违背个遍,能得一个郡主,也算是不错了。”

    孙征灏点点头,然后认真道:“孩儿这一趟去北京城,不仅要与读书的王弟们见面,更是想见识一下名扬天下的北京城,到底是怎样的繁华。”

    孙可望闻言,为之一怔。

    对于北京城,他根本就毫无印象,因为根本就没见过,但成都府繁华,昆明的富足,却让他梦中环绕。

    相较于这两座城池,新京城虽然建立的还不错,但不及是一半。

    “我儿去了北京,莫被浮华遮住双目,你要明白,我缅甸人少,中原地大物博,定然有许多吃不饱饭,你可招来一些,充实我国人。”

    “孩儿明白。”

    缅甸王朝属于小族临大族,汉人为首的功勋集团,撺掇了整个缅甸的权势,自然就会令人口占多数的缅族不满。

    所以跟随而来的云南人都被称之为国人。

    抱团是正常的,扩充国人规模,也是如此。

    这边,顾忠坐上马车,离开了王宫,心有余悸:“这孙可望的脾气,倒是丁点也没少,依旧那么残暴。”

    这时,耳旁传来了马蹄声。

    掀开车帘一瞧,几匹骏马奔驰,一不小心撞倒了一摊位。

    令人啧啧称奇的是,面对高头大马的豪贵人家,那摊贩却毫无畏惧,叉着腰谩骂道:

    “当心伱的狗眼,撞到了摊位也就罢了,若是连小爷也撞到了,岂不是没命了?”

    那骑马的人本来高高在上,用下巴看人,但听到这汉话,立马就猴急地下了马,忙恭声赔礼:

    “抱歉,抱歉,今日时代是事急,冲撞了您老,您多包涵。”

    说着,就递上了一袋银子,恭敬地呈上。

    “哼,今日就饶你一回。”

    那商贩这才罢了:“在内城之中可不比外城,若是惹到了事,怕是你家中都兜不住底!”

    几个骑士忙点头,然后索性也不骑马了,直接牵起马就向前而去。

    而人群也就一哄而散了。

    顾忠看得津津有味,这才放下了车帘。

    这件事表面上看起来很突兀,但实质上却是直接点出了一个群体:国人。

    这些从云南跟随而来的汉人、蛮夷群体,随着缅甸的建立,他们自然就成了人上人。

    有学问有本事的,基本上都成了官员,一些没本事的,或者身体残缺的,也被分到地和宅子,充斥新京城。

    国人群体享受着大量优待。

    例如缅甸版科举,占据人口数量不足一成的国人,却获得了八成的名额。

    甚至国人终身世代免徭役。

    刚才的骑士,虽然是高官之家,但必然是缅甸土人,即使再怎么位高权重,也不敢得罪国人。

    国人群体关系复杂,得罪一人相当于得罪一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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