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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新兵

    “殿下,从欧洲传来消息,席尔瓦男爵病逝了……”

    胯下骑着枣红色的俊马,年轻的项王握着缰绳,缓步而行,鼻梁上架着眼睛,露出几分斯文。

    “席尔瓦?西班牙的?”

    “是的,您的外翁!”落后半步的男人低声道。

    “我知道了!”项王点点头,神色未变。

    对于这个欧洲的外翁,他着实生不起什么好感,从小到大没见过几次面。

    更别说了,他这混血的身份,从小到大给予了他极大的压力。

    兄弟们不乐意与他玩耍,宫廷中暗地排挤,表面一套,背地一套。

    甚至许多蔑称为杂种。

    勋贵之家不乐意与他联姻,还是老皇帝亲自过问,选个靖虏伯郑鸿逵嫡女,十八岁才成婚。

    要知道,郑鸿逵虽然在水师中影响不小,但说到底不是元从勋贵,更不是陕西自己人,属于世爵之中边缘人家。

    一切的一切,自然让他对远在欧洲的外翁无感了。

    “按照礼制去办吧!”他到底没糊涂,服丧戒色等礼仪倒是不敢忘了。

    “爷,转过年来,朝廷之中好像要对暹罗用兵了!”书生低声道:

    “这可是数百万丁口的大国,不下于秦国,诸藩首屈一指的大国……”

    “别想了!”项王摇摇头,眼眸中带着一丝阴翳:“咱们是指望不上的,别想了。”

    “可是!”文人还想再提,却被其所止。

    这时候,他才想起这位爷的身份。

    姐妹西夷妃虽然封了妃,且诞下了三子两女,但地位着实不算太高,又没有外家借用,项王势力单薄的很。

    二人骑着马,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王府。

    他这座王府,还是接着前任卫王的,开阔,方便,住起来倒是舒适。

    只有像辽,秦,齐等三王,王府保留不变,这也是象征着他们的地位。

    吃了几片淑芳斋的桂花糖蒸新栗粉糕,项王才缓过来:“把地图拿过来!”

    “是!”

    很快,一幅南洋诸藩图就印入眼帘。

    他的目光第一时间聚焦在暹罗,然后恋恋不舍地转向爪哇岛。

    这里曾经是荷兰人的巴达维亚,南洋明珠,如今却已经归属于大明。

    除了巴达维亚外,岛上还有一个马打兰苏丹国。

    “你觉得,爪哇岛能分封几国?”

    项王忍不住问道。

    “两国吧!”文人低头一瞥,认真道:“如今轮序到了邹王、六王,以及申王,霍王。”

    “他们是第三批亲王中的最后四人了,若他们不之藩,殿下绝无希望!”

    “你觉得,暹罗谁机会大?”

    项王忍不住问道。

    “殿下,宫中一向是母以子贵,子以母贵,四位皇子中,邹王之母为妃位,且又是勋贵之女,机会很大。”

    文人叹道:“不过,凡事以皇帝恩宠先,霍王生母虽然为嫔位,但听说在宫中却甚得陛下喜爱……”

    “不说这些了!”项王摇摇头,然后目光聚集在婆罗洲旁边的群岛上。

    附近有一座大岛(苏拉威西岛),由于有岛屿像个四指爪子,故而被命名为四指岛。

    而在四指岛更东边,则是一座巨岛,被命之为高山岛,只因为其中部有连绵高山。

    这座大岛,也能安置数国。

    与兄弟做邻居,或者独占一岛,这是個让人思虑的问题。

    “我要这座四指岛!”项王沉声道:“焉知日后各国如何?不如独占一岛来的安稳些。”

    “殿下明智!”

    二人捣鼓着怎么占个好藩国,朝廷则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动员,出兵暹罗。

    不过皇帝倒是步伐不乱,继续进行分封大业。

    偌大的爪哇岛一分为二,西边为邹国,东边为六国。

    至于繁华的巴达维亚,则被纳入南洋总督直接管理,成为其麾下的第二座城市。

    看上去倒是公平。

    紧接着,苏门答腊岛北部的亚齐苏丹国,则被分给了申王。

    然后,霍王,胡王,项王,随王。费王这五个年满十八岁的亲王则被叫去宫中。

    老皇帝口齿清晰,手工的纸扇如同一把锋利的利刃,肆意地切割着他人的国土:

    “霍国同样在苏门答腊岛,在亚齐王国,也就是申国之下,杞国之上,两者中间即为汝之霍国。”

    霍王瞅着夹在中间的小地方,心中不乐意,但只能压着性子拜下。

    接着,皇帝又随口道:“那高山岛巨大无比,不下数省,故而朕将安置三国……”

    “胡王,项王,随王,汝等三人比邻而居,就此可去招揽人才。”

    “至于费王,爪哇岛东部最大的那个岛,加上附近两百里小岛,就是你的了。”

    (东帝汶)

    “父皇!”突然,项王抬起头,胆颤心惊道:“儿子愿意让出高山岛,去往四指岛之藩!”

    老皇帝目光一凝,似乎将他看透了。

    就在他胆颤心惊时,忽然听到这一句话:“我一向公平,这样,抽签来决定吧!”

    一个时辰后,项王脚步轻快地离开了宫殿。

    从今日开始,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招募人才了,培养自己的班底。

    ……

    北京城外,一处占地数十亩的营寨中,迎来了一批新的成员。

    顺天府招募的千余新兵,正懵懂地涌入练兵大营,进行持续六个月的新兵训练。

    这是朝廷的规矩。

    招兵,练兵,以及日后的编制,都是分开的。

    茅成小心翼翼地跟随着大部队来到了练兵大营。

    他家底不厚,读书不精,多亏了舅舅给村长送了几只兔子,才让他当了兵。

    洗得浆白发衣服上满是破洞,布鞋磨损的厉害,周围的环境让他自卑起来。

    能够当兵的,比他差的没几个。

    他哆嗦地站入一排,目视前方。

    果然,一个汉子穿着单薄的红黑色军服,龙行虎步一般而来:

    “你们这群生瓜蛋子,刚入营就得考试点。”

    “识字五百的站到左边去!”

    稀里哗啦,近两成的人去了左边。

    识字五百,代表着能看到公文,属于识字的一部分。

    “果然!”大汉摇摇头:“练兵大营的第一任务,就是识字五百,这是底线,凡是没过的一律遣返!”

    茅成听得心惊胆颤。

    “什么?两套衣服?”

    出现茅成眼前的,是单衣,裤子,布鞋,都是崭新的,让人眼前一亮。

    这在他家是过年穿的。

    “两套衣服穿到九月,然后有冬衣,你们若是穿坏了,得花一块钱再买一套!”

    教官哼哧道:“对了,你们在练兵大营月俸只有一块钱,出营后再涨到两块!”

    说完,他毫不犹豫地让人端来一盆盆的饭菜,就地招呼道:“先吃饭,再说事。”

    茅成惊呆了。

    豆腐炖肉,野菜团子,以及一桶蛋汤,还有令人垂涎三尺的大米饭。

    这可是细粮呀!

    “新兵营就这样了,那去京营还不得是神仙日子?”

    一顿好吃的,让所有人肚子溜圆,止不住地赞叹。

    “真的让吃?随便吃?”茅成啧啧嘴,止不住地问道。

    “当然,随便吃!”教官笑道:“就你们肚子里的那点油水,根本就撑不下来,不使劲吃怎么养?”

    “等到了军里,顶多盛两三碗咯!”

    大部分嗯在过年的时候都不一定能够吃到那么好,而且还是管饱的。

    当兵能够吃饱肚子,这是大部分人参军的第一念头,紧接的是饷钱。

    茅成感觉这一天都不像是真的。

    新衣,新床,新被子,新生活,一切都是新的。

    而他的未来,将在这里走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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