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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章 最是难得赤子心

    赵括看着低着头的周骐,却是无奈地摇着头,眼神中却是多了几分的慈爱,宛若一个老父亲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正在炫耀着发现的棒棒糖的孩子。

    尽管,两人的年龄而言,甚至周骐还有更大一些。当然若是算上赵括上辈子的寿命的话,倒也不是不能当周骐的父亲。

    在此刻,赵括是真的有些喜欢这个周骐了!若说赵括喜欢李牧,那是李牧的鼎鼎大名和超强的能力;重用许历,则是因为他的忠心耿耿;而破格提拔赵韦,则是因为他那傻傻憨憨的忠勇性格;还有孙崮、吕不韦、赵平,无非要么能力、要么忠心。

    而如今,赵括对于周骐的欣赏,则是一个全新的原因——赤子之心!一颗爱恨分明的赤子之心。

    从一开始赵括重用李牧的不爽,到见识到李牧能力之后的肃然起敬,再到赵括这个家长这里来诉说李牧的强大,甚至还会小心翼翼自己的夸奖会不会太过......但凡有半点子私心,都不可能做到如此的地步。

    不仅其他人做不到,甚至赵括自己也做不到,最有可能、也是最理智的打算,也不过是要暗暗下定决心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罢了。

    毫无保留地称赞,还是在大老板的面前,请恕赵括没法做到。这样的称赞并不是说周骐就甘拜下风了,反而更是一种坦然,坦然地承认自己的差距,然后见贤思齐。

    单单这份坦然,就需要大智慧。要么,就是历经磨难、见过了世道的参差之后,世事已经洞明,对于自己、对于外物,已经有着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的淡然,自然能坦然承认自己的不足和他人的优秀;要么,就是如同周骐一班,爱恨分明的赤子之心。

    他会在不受重用的时候懊恼不已,也会在见到美景时由衷地赞叹,会在得意时忘了形骸,会在他人翩翩起舞时报以热烈的掌声。

    他见到了世界的参差,他甚至也经历过磨难,他未必能够洞明世事,他也有着诸多的想不通和烦恼,但他依旧保持着心底最纯粹的热爱。

    热爱,热爱这个生他的国家,这片养他的土地,这只教他的军队!于是,在代地边军的日子里,他总会毫不犹豫地冲锋在前,挥舞着手中长刀,砍向那敢于觊觎南下的胡人,擅战悍勇之名便由此而来。

    哪怕在最为悲怆的长平之战里,他依旧奋勇当先。空仓岭下,是他率军殿后,以孤军之力,保障大军从容渡过丹水;丹水防线中,延绵数十里的防线上,唯一不断实施着反击的依旧是他的部曲。

    于是,擅攻之名,便一以贯之。界牌岭中,还是他,以少量的兵力阻击了数倍于己的秦军垂死的挣扎。

    云雾下,是他如电般的双眼,最先发现了秦军的动静;鼓点中,是他果敢的一击,粉碎了秦军偷袭的美梦;箭雨下,是他屹立在界牌岭的城头,带领着麾下部曲,死死地顶住了秦军锐士的亡命一搏!

    其实,哪有那么多的英雄气概,哪有那么多的无畏悍勇,只不过是周骐不愿见到家乡被蹂躏,妻女被践踏,这才壮起了胆,拿起了刀,冲向了前线罢了。

    若是能诗酒琴棋书画里,谁愿边境风沙寒刀立呢!谁不想岁月静好,偏要做那负重前行之人呢?

    !甚至不仅仅是他,赵括、李牧、赵韦等人也是如此。只不过,他与旁人更加难得的是,他,更少了几许计较的私心,多了几分本该如此的公德。

    有人在岁月中把自己雕琢成了繁花似锦的宏伟,也有人用岁月将自己酿成了一壶淡而又淡的名贵,也自有人守住着心底的一汪清泉,虽无滋无味,却又清冽干爽,胜却万种滋味。

    有人称之为幼稚,有人唾之为愚蠢,也自有人珍而重之。当然,不是每颗真心都会得到好的结果。

    就像周骐,若不是这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赵括的到来,此刻或许早已埋骨在了长平之战,而他的名字也随着长平之败,淹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

    甚至,还有更多的

    “周骐”们,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在现实的拷打下,零落成泥碾作了尘,随即便隐如了历史厚重的尘埃中。

    但,历史终究不会忘记他们,哪怕他们是所谓的失败者,哪怕他们在当世人的眼中是那么的愚不可及,但丹心所照,即为汗青!

    。汗青啊!胜利者们在其上,写下了

    “封狼居胥”的文治武功,画下了

    “天青色等烟雨”的美梦,更将

    “千里江山”的壮阔镌刻其上。但那汗青之上,也有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怒吼,有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的契阔,有着

    “崖山一跃”的决绝,更有

    “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兵”的坚毅!陈胜、吴广败了,但血统论在华夏再没有了根基;岳元帅终究没能踏破贺兰山,但

    “精忠报国”却从他的后背刻入了每个华夏人的心中;宋朝终究亡了,十万官民从容赴死,从此

    “水太凉、头皮痒”注定遗臭万年;......或许,因为生活,我们终究没法成为周骐那般的人,但或许周骐那样的

    “赤子之心”早已在漫漫的历史长河立,埋入了你我的血脉之中。

    “要多看、多学、多领会,明白吗?”赵括笑着提点着周骐道:“去李牧那边吧,告诉他,速度要快,半个时辰后,全军开拔。”

    “是。”周骐闻言,立即抬起了头,双手抱拳后,便拨转马头,领命而去。

    看着周骐远去的身影,赵括的嘴角也是微微勾起。或许自己终究已经成为不了那么清澈而明朗之人,但既然遇到了,赵括便添上一杯水、拾上一把柴。

    随着众军的归拢,代地大军的第一次草原之战,便算是以赵军的全胜而告一段落了:胡人一个两千多户的部落,被赵军在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里便屠戮一空,而胡人甚至没有能够组织起任何像样的反击。

    最大的伤亡便是在疾驰而去的过程中马失前蹄导致的三人摔马,另外就是胡人好容易发出的弓箭造成了几个擦伤。

    几乎就可以忽略不计。而赵军的收获是巨大的,不仅直接端掉了了一个两千人的部落,更是收获了一大批的牛、羊和上等的军马。

    这要是全部放弃,说实话,别说李牧和一众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代郡将士们了,就连赵括也是有些舍不得。

    可是,分散兵力就地进行看守或是转运也是不可能的,这点蝇头小利与军事上的决定性胜利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好在的是,赵括的麾下,已经不再是那个小猫两三只,只有武没有文的时候了。

    更妙的是,赵括如今手下的第一人,被尊为军师的吕不韦,本身还是个商人。

    所谓杀人放火金腰带,作为嗅觉异常敏锐的商人,同时又是这次出击计划制定者的吕不韦,又岂会漏掉了如此重要的无本万利的商机。

    什么?找不到路?那你想多了,此次赵军能够准确掌握胡人部落的踪迹,还都是吕不韦手底下商队的功劳。

    吕不韦又岂会找不到呢!确切地说,就在赵国大军的二十里外,吕不韦正亲自带着商队辛苦跋涉着。

    没错,吕不韦吕大人为了此次行动的顺利,不惜亲自犯险,深入草原。

    这其中当然有保密的需要,但更多的还是吕不韦是真的缺钱了,这次的

    “无本生意”必须大获成功。没办法,自从在进入了赵括集团后,吕不韦同志的口袋就急剧地瘪塌了下来。

    组建商队进入草原,虽然也算有着巨大的利益,可为了能尽可能地获得草原的地形,他的商队不得不走了许多的弯路,如此一来,巨大的利益几乎全都用来贴补这些冤枉路了。

    这倒也能勉强算是不亏,但随后赵括北上,为了收拾代郡大军的人心,赵括拿出的饷银,可全都是吕不韦倾力的赞助的。

    若仅仅是如此倒也还罢了,好死不死,吕不韦的一番提醒之下,赵括居然打起了互市的主意,这当然是门好生意,可以说一本万利也不为过,但想要撑起互市,前期的投入那也是个天文数字。

    以一人敌一国,难度可想而知。再加上,上党郡的炼铁造兵、河内郡的屯田之策,最缺的就是粮食,吕不韦作为赵括唯一的文臣,自然又是从各处调集粮食,充分给予保障,甚至不惜从齐国运粮而来,这才保障了赵括在这两郡的政策得以顺利执行。

    这样的

    “挥霍”之下,即便吕不韦有着家族几代的积累也不够花销的。若是换了个人,恐怕早就要打退堂鼓了,毕竟如此

    “大”的投资,一笔又一笔的巨款被拿出,却丝毫没有看到回报的影子,就像是扔入了无底深渊,连个响都听不到。

    换谁谁不慌。但好在,那个人是吕不韦,号称商界

    “传奇”的吕不韦。他就不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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